一、指导思想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激励学生根据自身特长和人生规划等自主选择专业,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组织指导专业分流工作。
组长:任佳丽、周文化
副组长:王玉璇、付湘晋
成员:陈思宇、刘春、杨英、李旺、龙肇、李江涛、文茜、2023级班主任
秘书:贺德红
三、分流对象和专业规模
(一)分流对象
2023级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所有学生,共262名学生。
(二)专业规模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粮食工程专业(国粮创新班)分别按4个、2个、1个教学班规模接收学生。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共147人。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共80人。
粮食工程专业(国粮创新班),共35人。
四、分流要求
1. 按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只能分流到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粮食工程3个专业。
2. 复学学生原则上分流到休学前的专业就读。
3. 外专业转到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学习的同学原则上优先满足其在转专业时申请的专业。
五、分流依据
1. 学生的志愿。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2. 学生综合素质评分。按专业类招生学院制定《XX专业类学生综合素质评分表》并组织评分,评分结果公示三天。
3. 学生特长及突出贡献。
六、分流细则
1.学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自主填报分流志愿,第一、二、三志愿必须不同;逾期不报者,或填报不符合要求,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自主选择权,由学院调至该专业类未录满专业。
2.学院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依次按志愿优先、按专业类培养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分、课程平均成绩排名,高者优先;
3.学生确有专业特长(指大学阶段发表科研论文、第一发明人申报发明专利、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经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认定后,可在专业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
4.学生在大学阶段作出突出贡献者,经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认定后,可在专业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
5.退伍军人,可在专业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
6.专业分流志愿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七、分流时间
1.第9周,学院组织召开专业分流动员大会,各学科(专业)负责人开设讲座,介绍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接受学生咨询;上报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计划人数。
2.第10周周一17:00之前,完成综合测评,并公示。
3.第10周周二11:00之前,学生提交专业分流志愿表到辅导员。
4.第10周周四17:00之前,学院组织完成专业分流统计、审核,并反馈给学生,并公示。
5.第10周周五17:00之前,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志愿。
6.第11周周一,专业分流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备案。
八、附则
1.如遇以上条款无法处理的特殊情况,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以上所有规定,如果遇到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3.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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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