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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的决定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4-12-23

 为进一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与监督,确保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特成立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具体决定如下:

一、督导组职责

1. 对学院本科教学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包括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等环节。

2. 定期开展教学检查,评估教学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督导组成员

督导组成员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深厚学术造诣、良好师德师风的在职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聘彭湘莲、陆俊、丁玉琴3位老师为学院教学督导,任期2024年12月1日-2027年11月30日。

三、工作机制

 1. 督导组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确保教学监督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2. 督导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

 3. 学院将为督导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保障,确保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其他事项

 1.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督导组的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务办负责协调与管理。

学院希望全体教师积极配合督导组的工作,共同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而努力。同时,也欢迎广大师生对督导组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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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